9月13日,黄石市再次召开宗教活动场所整治工作督办会,进一步督办、部署全市宗教场所清理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常委、统战部长,政府分管负责人,民宗局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罗文卫主持。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胡勇政,市政府副市长张新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就前阶段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引起高度重视,将整治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绝大多数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牵头组织,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前阶段整治工作应该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有些地方特别是乡镇(街办)、村(社区)思想认识不够,有应付、厌烦、观望思想,整治工作开展不很平衡,离预期的效果还有差距。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整治工作,张新明指出,一是要树立法治意识。各县市区要深入学习贯彻好《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对基层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二是要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宗教活动场所的整治力度,依法打击借教敛财等非法宗教活动,保障信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要正确合理引导。将宗教场所建设纳入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统一管理范围,同时,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众在法定宗教场所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
胡勇政充分肯定了前阶段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深化“两个认识”。要深化辩证看待宗教和开展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充分尊重宗教自身发展规律,营造宗教场所清净自然、庄严肃穆的氛围,遵循宪法赋予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以宗教场所清理整治为着力点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推进场所规范管理。二是执行“两个一律”。未经审批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一律停止开展宗教活动,凡是未经认定备案的“教职人员”一律清除。三是抓好“两个落实”。要落实好责任链,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不抓好宗教场所整治就是失职、渎职”的理念,继续健全县(市、区)、乡(镇、街办)、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办)、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市整治工作督办组将开展明查暗访,对于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要斩断利益链,对于借教敛财的场所要深入追查,从根源上斩断利益链条。四是实现“两个确保”。确保全市不新增一处非法宗教场所,改扩建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规模;要树立“不获全胜不收兵”的思想,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宗教场所清理整治各项工作。
